【2012-06-23】
@美式脱口秀 我希望天下大同,每个人都可以自由迁徙到任何国家,无需护照无需签证,无需OPT无需H1B
@whigzhou: 假如一个居民小区可依其业主意志阻止未受邀外人来访,一个国家为何不可依其居民意志阻止移民进入?假如小区保安可要求来访者出示业主邀请函并作访客等级,为何……?
@whigzhou: 很奇怪[[libertarian]]怎么会主张迁入自由这种积极自由,这跟主张“自由”进入私人农场有何不同?罗斯巴德真是个假货。
@玉千pangyuqian: 天下大同后哪有国家
@whigzhou: 那就更全是私人空间了,更不能随意侵入了,如果这种“大同”是libertarian的大同而不是communism的大同的话
@tertio: 又颠覆了
@李子暘: 如果没有人雇佣,哪里来的非法劳工?如果旅店餐馆小卖部都不接待,游客又如何能出现?
@whigzhou: 排他性社区阻止外人进入无须理由,比如只是不喜欢其肤色
@Solar250: 国家不是个体啊可是 它又没有独立意志
@whigzhou: 嗯,现在的是,所以libertarian主张要把国家变成私人社区,把症府变成业主委员会嘛,后者是业主间接表达意志的工具,就跟股东会和董事会一样,不是吗?
@仕事人恺哥: 因为小区没有枪没有警察没有监狱,国家都有
@whigzhou: 我认为,应该有,libertarian似乎也这么认为
@赵昱鲲: 但移民进入时,并非占山为王,而是有当地人愿意把房子租给或卖给他们。除非这个国家所有人都同意阻止移民进入,不然就是政府在告诉那些欢迎移民的人:我们规定你的房子应该这么用,不该那么用
@whigzhou: 所以要在他们进入时就证明这一点嘛,这跟社区要求访客进入前证明受某业主之邀有何不同?
@Solar250: 业主之间也会有意见分歧啊,if少数服从多数不又成【民主】了么。。。我认为还是取消国家准入不准入这件事情,只按私产划分个人准入与否,这样比较好吧。。。
@whigzhou: 这一点可以事先由契约约定啊,契约可以约束立约人的未来意志嘛,基于契约的集体决策机制不是民主
@赵昱鲲: 不需要啊。这个社区里还开有很多旅社,我进去随便找一家,他们都欢迎。更有甚者,这个社区里还有很多流浪汉,有些善人愿意施舍他们,我进去流浪不行吗,因为这个社区还有些地方你占着没人计较。
@whigzhou: 我的问题很简单:业主是否可以事先订立契约约束这种行为?
@赵昱鲲: 用排他性社区来比喻国家,似乎不妥。一个是自愿加入的,一个伴随着很多强制
@whigzhou: 那当然,目前的两者完全不同,问题是,libertarian的理想难道不是把现有国家改变的越来越像私人社区?他们的“大同世界”难道是另一个方向上的大同?不是让私人代替国家拥有排他性,而是消除排他性?
@赵昱鲲: 假如变成了,当然移民不成问题,你喜欢移民就加入开放社区,不喜欢就加入封闭社区,然后移民只能去前者,后者就自生自灭吧
@whigzhou: 请注意我针对的那个帖子是以“我希望天下大同”开头的,说明他主张的不仅是解除现行移民管制,而是一个不存在任何迁徙限制的理想社会,我并不反对解除现行移民管制
@仕事人恺哥: 我认为国家确实有赶走未受本国公民邀请而踏上私人领地的义务,这就是军队和警察存在的意义。但是,如果这个国家的多数人都不欢迎某些移民,但少数公民偏偏邀请了这些人踏上自己的土地,这时候国家是没有任何正当性予以阻止其入境的
@whigzhou: 如果这些少数在契约中已承诺了接受多数裁决呢?
@赵昱鲲: 那就使劲在契约允许的范围内闹腾直到多数接受他们的意见或者他们自己放弃为止除非他们真认为这个事态不公正到像南北战争前的奴隶制,那就要偷运黑人到北方了。但好像没人这么极端。
@whigzhou: 呵呵,还是搬家省力,对于上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型社区,不开放是难免要破落的
@wayshall: 辉总,按你这样推下去,户口本暂住证什么的都理所当然啊,太颠覆了~
@whigzhou: 为免误解,我再贴一遍:请注意我针对的那个帖子是以“我希望天下大同”开头的,说明他主张的不仅是解除现行移民管制,而是一个不存在任何迁徙限制的理想社会,我并不反对解除现行移民管制
@whigzhou: 重申一遍:我完全赞成解除现行移民管制,也完全赞成废除现行户籍制,我想说明的只是:罗斯巴德的赞同理由是错误的,论证是不自洽的,和他的其他主张矛盾。
@听风的哑人: 如果考虑到,不断有人口进入同时不断有人口退出,所以,要想使得形成一致的“访客政策“安排是不可能的。
@whigzhou: 如果不断有老股东卖掉股票,新股东进入,维持公司章程不变是不可能的?
【后记】不久前为我那篇《 城市排外情绪不可助长 》叫好的人会不会上门把我劈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