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财产权与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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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诺夫哥罗德亲王陈毓秀 辉总,有个问题想请教你,你以前说过财产权源自部族定居,那么该如何解释游牧部族的财产权观念?

@whigzhou: 我说的好像没这么强,游牧者有财产权,首先是牲畜,其次是帐幕(和里面的东西),而且游牧有领地性,领地也是较弱意义上的财产权,所以准确说是:定居极大推动了财产权发展

@whigzhou: 这是因为,1)定居首先推动了土地权(是强意义上的地权,不只是领地权),而土地权在很长时期内都是最重要的财产权,2)定居也推动了各种笨重物的财产权,因为它解除了游动生活的携带能力限制,3)定居者的邻居关系更稳定更长期,因而更容易发展出相互尊重的行为边界,而财产权即是一种行为边界。

@whigzhou: 有关定居在财产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我常举的例子是西北海岸印第安人,一般认为财产权与农业共同起源,狩猎采集者没有财产权,但其实只要定居,就会有财产权,以鲑鱼/贝类为食的西北海岸印第安人,在海岸河口定居,财产权很发达

@whigzhou: 另外可能需要澄清一个概念,英语的nomadic常被译作“游牧”,准确译法是“游动”,其实无论狩猎采集/畜牧/农耕,都分游动与定居两种(尽管比例很不同),游牧的正确译法是nomadic pastoralism

@whigzhou: 和早先的看法相反,游牧其实是畜牧业的较晚近形态(晚于公元前1000年),早期畜牧多与农耕混业,是定居的,因为纯畜牧要具有可持续性,若以吃肉为主的话,所需控制牲畜数量过于庞大,技术上做不到,只有在掌握了制酪技术、摸索出恰当游动路线、建立与定居者的贸易/勒索关系之后,才变得可行

@呼噜byhulu:不动产也给统治者的统治和税收带来便利,土地和房子不长腿,你跑不掉。这是一种严重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可不可以说,不动产是集权的温床?

@whigzhou: 嗯,财产诱惑了抢劫,但也推动了保护财产权的制度,最终孕育了宪政和法治,如果没有抢劫只是因为没啥可抢,那也算不得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