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在 The Old Reader 里狂翻积了好久没看的旧文章,读到@同人与野 7月份的一个旧帖 ,文中对“文人思维”大加鄙视,文人说话确实常常不靠谱,不过依我看,理科生在谈论社会/政治/制度问题时,不靠谱程度也往往差不多,本文还算靠谱,但毛病也不少,比如(粗体是我标的): 文人思维天生喜爱耸人听闻的消息,如果再加上不爱算数,就会对世界乱担心和瞎指挥。请问在 以下死亡方式中,哪种是最值得担心的 ?在海滩游泳被鲨鱼攻击,恐怖袭击,还是被闪电击中?直到911事件让恐怖袭击的戏份突然变大,美国媒体上曾经充斥着鲨鱼攻击的报道。而事实上美国平均每年死于鲨鱼之口的还不到一人 — 从这个角度说鹿比鲨鱼危险得多,死于开车撞上鹿的人数是前者的三百倍!一个美国人在过去五年内死于恐怖袭击的概率只有两千万分之一,而根据《经济学人》最近提供的一个各种死法危险排名,其在一年内死于闪电击中的概率则是一千万分之一 — 闪电比恐怖分子厉害十倍! 这种担心会左右公共政策。文人可能从“是不是纯天然的”这个角度认为有机农业很美而核电很可怕,这不是一个好标准。可是他们总希望自己的声音大到能够调动很多人感情乃至于按照他说的“常识”采取行动的地步。他们号称是“民意”的代表,但他们代表的只是未经过tradeoff的原始民意。在大多数公共问题上,常识是不好使的。资源调配即使做不到完全依赖市场,也不应该谁声音大就听谁的。 作者似乎认为,某类危险的死亡几率越高,就越“值得担心”,也越值得在公共政策上得到优先处理。
但只须稍稍细究一下,就会发现这一主张难以成立。
首先,一种危险是否值得担心,不仅要看它给我们带来的预期伤害有多大,也要看我们对它的担忧有没有用、有多大用,假设小行星撞地球发生概率不小,再假设人类凭现有能力对它毫无办法,什么也做不了,那么,担忧它就是没用的,所以也就“不值得担心”。
其次,不同危险,即便预期伤害相当,对人类安全感的影响是不同的,有关危险的公共政策,其目标不仅是降低预期伤害,更是为了提升公众安全感,因而优先处理一种预期伤害虽低但对安全感影响很大的危险,完全可能是合理的。
第三,“担心”是个动词,需要个主语:谁担心?有些危险不是随机分布的,与个人位置/活动/偏好高度相关,仅仅对于身处某个地方、或经常从事某种活动、或保有某种生活方式的人,这些危险才是足够显著因而值得担忧的,而身处某个地方、或经常从事某种活动、或保有某种生活方式,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因而产生这种担忧并对之作出反应的恰当主体,是个体而不是群体,个人需要权衡:冒这样的风险换来的东西是否值得,这样,这种担忧无论程度如何,都没有理由去影响公共政策,除非你能说明:通过公共政策以公共品的方式降低此类风险,远比个人分别选择更有效率,才有了起码的理由将它作为一个公共政策问题提出。【注:作为市场无政府主义者,我认为即便是合格的公共品也不需要由政府提供,但那是另一个话题。】
第四,有些危险来源,人类对待它的方式,本身是对该危险来源的一种激励,比如恐怖攻击,若没有引起防御行动,这一事实本身会激励恐怖分子,引来更多攻击,相反,像雷电这样的风险,大概不会因为觉得人类好欺负就多劈几个下来;公共政策优先处理前一类危险,是有道理的。
我想说的是,弄清楚事实当然重要,但仅有事实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