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品、政府与私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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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阿尔及利亚苏丹陈毓秀 请问,有木有消防以及公安部门市场化成功的例子?@whigzhou

@whigzhou: 美国很多啊,地方消防服务很多是市场化的,治安服务也是,另外早先许多司法服务也部分市场化,比如从私人从法院拿到逮捕令可以自己去抓人,企业从法院拿到授权也可以组织自己的治安队,近年来一些监狱也市场化了,实际上美国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机构很大程度上有私人企业的性质,早期更明显。

@whigzhou: 美国地方政府的概念和中国的完全不同,很不像“政府”,每个机构因事而设,互不隶属/统辖,且服务范围交错重叠,财政来源也五花八门,相比中国地方政府,更像私人机构,系统性的介绍可参考Ostrom夫妇写的《美国地方政府》

@暂时只看书不旅行了-zny: 那趋势呢?是越来越像“政府”了,还是相反?

@whigzhou: 据Ostrom介绍(见第三章第三节),二战后的大趋势是越来越像官僚政府,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力量是联邦资助和福利项目

@whigzhou: Edward Peter Stringham新书Private Governance,po主可能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