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 看到 有人在为孔子的这句话“正本清源”—— 这句话,一直被翻译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句话被认为是孔子提倡愚民的理论根据。
实际上,这句话是这样断句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如果人民的素质高,就给他们自由宽松的环境;如果人民的素质不高,就要教化他们。这和孔子是倡导“有教无类”的思想相吻合。 这种说法好像以前也在哪里见过,不过,我对此类古典名言的本意到底是什么,从来没什么兴趣,只要明白引用者的意思是什么就够了,像这样没有上下文的语录式箴言警句,原本就不可能确定其含义,各取所需就是了,无所谓对错。
对这句话,上面两种解释我都不太喜欢,好像都很牵强,特别是后面那个自称的正宗版,而且让我纳闷的是,有一个显然更新潮更现代化也更适合用来把儒家包装成所谓“古典宪政主义”的解释,怎么就没人想到。
假如我是哈耶克,会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解释: 你可以指望人民遵循某些自然秩序,但别指望他们会理解它 。这不就是对自发秩序和非意图后果的简洁表述嘛,多么美妙的包装啊,呵呵。
迄今没人找到这个解释,大概是因为他们都把“可”理解成了“应该这么做”(道德理由)或“最好这么做”(策略理由),但其实“可”也可以是“有能力做到”(现实理由,或曰技术理由),“可”确实是个充满了歧义的词,不是词语带来了混乱,而是人们经常本来就分不大清这三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