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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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清同学提出了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您对占座的有效性如何看待?大学里占座很普遍啊,先开始是一次性的,比如拿一本书放桌上听课后就拿走了。后来是一本书一直放在桌子上,可以分两类,一类是一直占这学期的课,一般课本上有个字条写:本人xxx占星期三第三节课:一类是占自习室,在桌上扔本书,不过这主儿一般不怎么勤,所以自习室一般满桌子书但没几个人,空调教室尤甚,经常有同学因为做了有书的空位子而引起争执:你虽然占了但是你没来啊。最近更甚者,用胶带贴纸在桌上说占座(长期),觉得更甚是连物的放置都省略了。 我认为用象征性物品占座不构成一项权利,因为,依我的体会,占座者不能合理的做如下期待:抢走他所占座位的人将得到惩罚,或者该结果将得到矫正——在我们能够想象的各种情形中,这样的预期恐怕连占座者们自己也不会认为是靠得住的。

占座者顶多能做这样的期待:抢走他象征性占据的座位这样的行为,会被许多旁观者视为是粗鲁无礼的,而做出此等行为的人将遭受鄙视;这一区别意味着,在某些亚文化的道德环境中,占座或许可以得到道德的支持,但即便如此,它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拒绝受理占座纠纷。

如果我处于需要对此作出道德评判的境地,我大概也会反对占座规则而不支持对抢座者的谴责(我尤其反对将占座规则延伸至节目/演讲开始之后);不过在细细自省之后,感觉好像当初对占座行为也没产生明显的反感,这很可能是因为当时占座者多半是女生,而照顾一下女生我又觉得是应该的,如果能排除这个因素,我的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反对。

反对占座规则,是因为我觉得,对于解决座位分配和排队问题,象征性占座规则并不是好方案,至少不比屁股规则更好;象征性占座的问题在于:占座行为只能体现占座者获得好座位的意愿,却无法体现他愿意为之付出多少代价,由于缺乏成本约束,会造成大量资源浪费。

而屁股占座解决了激励问题,但引入了新问题:租值耗散,屁股占座者确实付出了与其意愿相称的代价,但这个代价没有作为对价支付给任何人,而只是耗散在屁股下面了。

可能的改进方案是:学期初给每个学生分配若干占座点,女生/近视/身材矮者可加分,他们可以用这些点值去校园网上竞购每堂课/演讲/节目的座位,如果交易费用不太高的话,或许比屁股规则要好些。